为加强疫情期间社区的办理,依据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第53、54号布告,现对全镇各社区施行围合办理,让城市静下来,坚决决断堵截病毒传达链条,全力保护好市民大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全镇各社区详细办理如下:
1、强化围合办理工作。全镇一切广场、公园、篮球场等公共场所悉数关停并施行简易围蔽,执行巡查管控办法,禁止人员停留集合。各社区整体住户、车辆非必要不外出,或凭通行证或其他有用证明收支。
2、购买日子必需品。原则上每户每2天指定1人到就近农贸市场购买日子必需品。关于农贸市场在围合区外的,由社区印制通行证,经过定时派发、挂号标示等方法加强人员办理。
3、如有就医等特别事由需求外出的,可向社区请求一次性的通行证,或致电社区24小时服务热线。
1、机关事业单位保证工作及参加防疫、应急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本单位加具公章证明收支。
2、医疗卫生、医药配送、核算查验测验相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医生护理执业证(资格证),或单位加具公章证明收支。
3、水、电、燃油、燃气、通讯、市政、环卫、粮油供给等公共服务类企业,有关人员凭工作证或本单位加具公章证明收支。
4、关于商超、日子超市、餐饮、零售药店及其他答应生产经营的企业从业人员,凭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劳作联系证明(包含:劳作合同、加盖公章的工作联系证明、工牌等)收支。
5、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办理。关于运送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等民生保证物资的货物运输车辆,社区应给予放行。其他货运车辆有必要凭通行证(镇经发局盖章)通行。
各社区要加大宣扬引导力度,用好播送、大喇叭,走街串巷劝导,广泛发动大众“不集合、少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