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是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最重要内容,通过退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能够直接为公司可以提供现金流,促进其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能够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除了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之外,还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在3月底前延续征收率减按1%的政策,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在去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仅为5%(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20%)。
3.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实行一次性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4.支持困难行业政策。对受新冠疫情冲击较大的部分行业,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
5.减轻居民负担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予以免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聚焦创新发展,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政策。
2.聚焦中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继续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聚焦创业就业,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国家最高上浮幅度确定税收扣减标准。
4.聚焦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降低10%;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收费标准,今年已连降两次,其中,单人单检降至24元/人次,多人混检降至4元/人次。在连降两次的基础上,自5月4日起,山东省核酸检验测试对所有人员免费,除发热门诊(哨点)患者、住院患者核酸检验测试费用由医保基金按原规定支付外,其余费用由财政负担。
为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规范地方财政收入征管秩序,根据上级要求,单县财政局制定了《“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联合税务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单县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工作方案》,联合税务、人民银行制定并印发了《单县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方案》。
1.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整治一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三是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开展收入考核,征收“过头税费”或与单位预算安排挂钩的问题。四是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或入库不及时的问题。
2.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是乱收费方面,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降费政策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的;越权违规自立名目收费,无依据或未按程序收费的;政府委托事项违规收费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购买服务并收费的,特别是对应免费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变相收费。上述收费不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乱罚款方面,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的;未按规定落实《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的。三是乱摊派方面,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向市场主体强制摊派的;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的;只罚款不监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
1.主动对接认真谋划。重视国家及省级政策动向,积极对接、及时了解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内容。围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困难行业临时性税收减免等重点政策,提前做好征管操作、纳税服务、信息系统调试等实施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贯彻落实。
2.全面梳理摸清底数。依照国家及省减税降费具体政策,结合经济发展状况,逐项测算减负规模,科学研判对财政收入减收影响。重点做好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分析,摸清存量底数,预估新增情况,掌握行业分布,为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打好基础,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发展。
3.积极争取省级支持。紧盯上级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争取省级、市级财政考虑单县实际,最大限度给予倾斜支持。做好留抵退税工作,为争取省级、市级资金补助奠定基础。
4.落实省级减负措施。严格落实省级减税降费配套政策。第一时间转发政策文件,第一时间释放政策红利;按照省级政策规定,持续加大减免力度,延续部分到期政策,执行针对性减免措施,逐步降低市场主体负担。
5.制定方案推进落实。要制定减税降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举措,确保国家和我省减税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实现“应减尽减”。着重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退税难题,提前谋划,细化措施,克服困难,及时退付留抵税额,全力确保“应退尽退”。
6.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抓好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门户网站、鲁税通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精准推送,扩大政策知晓度,确保“应知尽知”。开展政策解读,国家和省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提升政策影响力。优化政策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发挥好“税收专家顾问”作用,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7.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充分的发挥涉企税费政策“监察员”涉企税费政策“监测点”、涉企税费政策“直通车电话”作用,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开展全方位监督。强化涉企收费管理,落实政府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蚕食减税降费红利。
1.统筹退税工作。依照国家要求,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单县支行统一安排部署全县退税工作。留抵退税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留抵退税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退税中遇到的问题。
2.科学测算数据。县税务局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留抵退税政策执行口径,科学测算退税规模,摸清退税底数。重点测算4月份微型企业退税、5-6月份小企业退税、7-9月份制造业等6个行业中型企业退税、10-12月份制造业等6个行业大规模的公司存量退税规模,以及4-12月份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相关情况。
3.优化退税流程。县税务局按照省、市税务局部署,及时配合改造升级核心征管、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优化退税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实现全链条电子化退税。县税务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审核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人民银行收到税务部门传递的收入退还书后,及时办理退出仓库的手续,确保高效退付税款。
4.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统筹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切实保障留抵退税资金需要,推动退税资金直达快享。退税资金适当考虑特殊企业、重点行业留抵退税影响,全面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
5.加强信息共享。县税务局根据市局下发的月预计退税规模,每月及时向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单县支行提供。税务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已退税信息传递至财政局、人行部门。人行部门重视库款变化趋势和异动情况,配合做好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监测、管控等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反馈。
6.扩大政策宣传。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培训辅导工作实施方案》,综合统筹门户网站、12366 纳税服务平台、“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政务新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进行精准宣传辅导,面向小微企业、重点行业、不同规模公司进行分类宣传,打造亮点宣传产品,帮助纳税人“应知尽知”。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发挥好“税收专家顾问”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政策。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精准有效”原则,聚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科学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抓紧抓实减税降费各环节,密切跟踪政策动向,全面摸清规模底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优化宣传服务,强化监测督导,推动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发挥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更新调整组成成员,加强全县减税降费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或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加强对减税降费的领导。县财政、税务、人行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地。
(二)注意防范舆情风险、加强风险分析应对。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动态,积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及时应对处置负面舆情。税务部门要加强留抵退税风险管理,开展留抵退税风险分析,发现疑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骗退税”“骗补贴”等行为。
(三)压实工作责任、立即处理退税难题。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公布后,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抓好落实。县财税部门对本地区政策落实负主体责任,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压实工作责任。将建立通报制度,凝聚全市合力,确保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加强政策运行监测,对退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迅速反应、快速解决,确保退付到位。对本级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要逐级向上汇报,及时研究化解。
(四)定期评估成效。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运作情况,着力解决政策落实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准确评估政策成效。建立减税降费工作台账,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要分别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逐条逐项跟踪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