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化美化市容市貌!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公示中
2018年9月印发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逐步加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实施有效期将于2023年9月26日届满。为巩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美化市容市貌,展现“清洁、靓丽、秀美”城市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修订并形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工程项目施工围挡实施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建筑设计企业应督促实施工程单位按照确定的围挡样式组织施工。对未按确定的围挡样式组织施工或其它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尤其是在工程开工、收尾、绿化等施工阶段,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不得降低围挡标准。不符合本文围挡标准的在建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应按要求组织实施工程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围挡应满足国家及区域标准、规范要求。围挡样式的选择应结合工期长短、工程性质、所处区域和与施工现场旁边的环境协调等工程实际确定,具体可参照《汕头市建筑施工工地围挡标准化图例》;
各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围挡包括工地围墙、大门两部分。大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应在显著位置“五牌一图”公布投诉电话;
建筑工地四周应连续设置围挡,围挡宜采用绿色、灰白色、蓝色,外观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无小广告;
工地外围挡应均衡设置刊播公益广告文字和图案,展示面积(含留白面积)不应该少于建筑施工工地围挡展示面积的60%,内容宜采用安全生产、绿色环保、文明行为(礼仪)及运动健康等主题内容。公益广告应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无错别字、污损、破旧等现象。围挡及施工场地内不得刊载政治类标语;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防尘措施,严格执行“六个100%”“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等要求,快速推进工地降尘设施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控面源污染,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
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建筑设计企业报告的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等进行核查,合乎条件的方可办理工程监督手续。建筑设计企业不进行开工条件核查即施工的,应责令停止施工;现场围挡未按规定建设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直至整改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