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上午7时30分左右,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内三名工人在电梯井道安装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于2021年9月19日下午13时左右经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朱浩东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东至县妥处善后,依规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两节安全稳定。张杰华常务副市长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者,做好善后处置,要全方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多发。洪克峰县长批示要求不顾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员,立即组织并且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立即组织并且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安全事故,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胡日红常务副县长等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的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事故当天,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和尧渡镇政府等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的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9·1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和证人,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解决的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位于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商业步行街8幢1021室,注册于2011年10月25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张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721MA2RDFH80W(1-1),营业范围为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化妆品批发零售等。该店房地产权证号:东至县字第20111300号,共四层,产权面积共494.01㎡。该店从2021年9月1日开始全面进行装饰装修改造。
东至县蓝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尧南路,成立于2010年9月15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汪某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A(1-1),营业范围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房屋维修、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11年承接东至县商业步行街的物业服务,现有员工8人。2013年3月11日由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三级,证书编号:物管2894。
池州市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新华餐厅商住楼1幢105、106门面二层,成立于2014年4月11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某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C,营业范围为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建筑装修及维护服务等。该公司不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等级。
东至尧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北路19号,成立于2021年7月1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某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1MA8MYBL865(1-1),营业范围为电气安装服务、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等。该公司不具备电梯等特种设施安装资质。
2021年7月31日,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与池州市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住宅装修合同》,合同价款39.88万元,约定工期60天,主要包括墙壁粉刷、地平、隔断、吸顶等装修任务,不包括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8月23日,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与东至尧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价款11.6万元,由东至尧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为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提供无机房乘客电梯和电梯井道布置图,并在电梯井道土建工程完成后提供电梯安装服务。9月11日,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与自然人石某平签订了《电梯钢结构施工安装承包合同》,合同价款1.45万元,约定工期6天,由自然人石某平负责加装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石某平先后找来郑某洪、郑某森两人共同从事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9月1日,池州市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场开始装饰装修施工。
1、尧渡镇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今年以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了服装箱包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老旧小区安全检查、高温期间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检查、敬老院安全检查、工业用房和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一系列安全隐患检查行动。
2、东至县住建局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总体部署,在高温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物业公司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
2021年9月14日,石某平、郑某森和郑某洪三人准备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四楼电梯井道横梁钢结构制作安装作业。上午7时左右,郑某洪先在一楼将6米长的方钢切割成1.8米长方钢(规格10cm*10cm,重约32.5kg),然后三人相互配合将当天需要焊接的四根方钢利用电动葫芦吊运至四楼。由郑某洪在一楼用吊绳捆绑方钢,石某平在顶楼操作电动葫芦,郑某森负责在四楼卸下方钢。吊运完成后,三人到四楼准备开始接下来的横梁方钢焊接安装。三人先在井道四根方钢立柱内侧距四楼楼面1.2米处南北朝向分别焊接了两根2.5m长的角钢(规格5cm*5cm),然后将三根1.8m长的方钢依次搭接在已经焊好的两根角钢上,作为下一步横梁方钢焊接的临时作业平台。三人再将第四根方钢起吊至井道东面两根方钢立柱中间2.1m高度并用吊绳临时固定准备位置固定和焊接作业。石某平和郑某森先后站到方钢平台上,郑某森站在南侧,石某平站在北侧,郑某洪合起木质人字梯斜靠在东北侧方钢立柱上,站在人字梯上配合郑某森和石某平进行方钢位置固定和焊接作业。7时30分左右,井架东南侧立柱角钢焊点全部脱焊,受重力影响,作业平台突然向东南方向倾塌,郑某森和石某平重心不稳依次坠落,石某平坠落瞬间本能反应抓住附近郑某洪,致其一并坠落至一楼电梯井底坑。作业平台上三根方钢也随着作业平台的倾塌相继滑落(其中两根坠落至一楼电梯井底坑,另一根受撞击力作用坠落至二楼)。
事故发生后,正在二楼装修作业的池州市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名木工胡某祥、胡某保和陈某杰立即跑下一楼查看,发现之前电梯井道安装的三名工人全部倒在电梯井底坑(两人趴着、一人侧身),两人在,一人没有任何动静,三人头部多处出血,一根方钢压在侧身人身上。胡某保和陈某杰立即分别拨打了110和120急救报警电话,并迅速移开压在人身上的方钢。7时45分左右,110公安干警和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经公安部门身份信息核查和医护人员现场诊断,郑某森已无生命体征,立即送往东至县殡仪馆处理善后,石某平和郑某洪伤势严重,分别送到东至县中医院和东至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治。7时50分左右,东至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经营者张某泉赶到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置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快报至县委、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分管县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并迅速组织成立了医疗救助组、善后处置组、事故调查组和社会稳控组全力以赴做好伤者救治、死者善后、家属安抚和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确保事态稳定。
9月19日下午13时左右,石某平因伤势过重在东至县中医院经救治无效死亡。9月15日和22日,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分别与死者郑某森和石某平家属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达成了106万和84.3万元的赔偿协议,事故未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郑某森,男,42岁,身份证号码:34292************6,洋湖镇珠虹村人。
石某平,男,47岁,身份证号码:34292************0,洋湖镇南山村人。
郑某洪,男,49岁,身份证号码:34282************0,尧渡镇樟树村人。因右上臂和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仍在住院康复治疗。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规定,核定这起事故初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1)石某平和郑某森、郑某洪三人不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资质,违规承揽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项目。
(2)四楼电梯井架临时作业平台东南侧立柱与角钢采用点焊连接,不符合焊缝质量要求。受方钢和作业人员重力影响使焊点全部脱焊,致作业平台突然倾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人员违章作业,未遵守电焊与热切割以及高处作业安全有关规定,如未制定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擅自凿穿楼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拟加装电梯,违规将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自然人,未安排专人对登高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2)东至县蓝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明知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违规装饰装修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由于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规进行房屋室内装修改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石某平作为电梯井道钢结构施工安装承包方,自身并不具备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资质,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高处作业无相应的安全设施,违反了《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8号)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
(二)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张某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未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凿穿楼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加装电梯,违规将室内装饰装修、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电梯安装项目分别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未对相关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发现安全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4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三)东至县蓝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有业主向物业公司多次举报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违规装修行为后,未采取有效手段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规定,建议由县住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池州市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该公司虽不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等级,但电梯井道安装工程不在双方签订的《住宅装修合同》约定的事项之内,对这起事故发生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五)东至尧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电梯采购及安装业务,该公司虽不具备电梯等特定种类设备安装资质,但事故发生在电梯井道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还未进入安装阶段。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的建设属于土建工程,不在双方签订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约定的事项之内,对这起事故发生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为认真吸取这起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东至县摩登美容美发舜帝花园分店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改建有关行政许可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改变外立面。改变建筑外立面、增设构筑物应取得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改变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实施。要加强对相关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对登高、动火、用电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强化现场安全管控,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二)东至县蓝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进一步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房屋装饰装修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应当告知业主相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业主在管理区域内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形象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满意度。
(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内有关装饰装修等建设行为监管,切实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住建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县城管局要加强全县小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执法进小区,对住宅小区内破墙开店、占道经营、越店经营、侵占和破坏公共绿化、违规装修和乱搭建等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电梯、锅炉等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特种设施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商业街等区域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把好规划方案审批关,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认定,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联防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小区内有关违法违规装饰装修等建设行为的监管实效。
(四)尧渡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真正汲取事故教训,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盲点,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企业、违法建设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