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土方、防洪工程部分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选择(二次招标)
本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土方、防洪工程部分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选择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工信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开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土方、防洪工程部分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选择。
一标段: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土方、防洪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施工检测;
二标段: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土方、防洪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平行检测;
三标段: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土方、防洪工程部分第三方检测竣工检测;
2.3招标规模:七一水库坝顶路长度1072m,宽4.0m-4.8m;迎水面1:3花岗岩护坡长度1072m;护岸总长13278m(其中七一水库护岸长度5520m,干雾海河护岸7758m);2座拦河坝(总宽94.3m钢坝,总宽82.4m合页坝);河道疏浚总长4054m;2处清淤通道(1清淤通道长124.77m,2清淤通道90.48m)。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1.土工合成材料:无纺布、复合(土工膜)、土工格栅、蜂巢格室等;2.土工试验:相对密度、土(细粒土颗粒分析)、击实试验、现场土(环刀法)、砂砾料(灌水法或灌砂法)等;3.管材:PE管、涂塑软管、钢塑复合管、单翼迷宫式滴管带等;4.其它材料:橡胶止水、石笼网、镀锌铁丝、镀锌铁丝(含锌层重量)、PP纤维、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块石、红砖等;5.混凝土:水泥、掺合料、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回弹、水质分析,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等;6.钢材:钢筋原材、钢筋焊件、型钢原材、型钢焊件等;7.金属构件:钢闸门制造、焊缝内部缺陷、涂层厚度、结合力、几何尺寸、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等;8.机电设备:机泵安装、电气设施安装、清污机安装等;9.地基及基础:处理地基、桩基础、预制桩、桩身质量、抗浮锚杆、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等;10.除以上检验测试的项目,还包括图纸内容其它相关检测项目;
二标段:1.土工合成材料:无纺布、复合(土工膜)、土工格栅、蜂巢格室等;2.土工试验:相对密度、土(细粒土颗粒分析)、击实试验、现场土(环刀法)、砂砾料(灌水法或灌砂法)等;3.管材:PE管、涂塑软管、钢塑复合管、单翼迷宫式滴管带等;4.其它材料:橡胶止水、石笼网、镀锌铁丝、镀锌铁丝(含锌层重量)、PP纤维、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块石、红砖等;5.混凝土:水泥、掺合料、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回弹、水质分析,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等;6.钢材:钢筋原材、钢筋焊件、型钢原材、型钢焊件等;7.金属构件:钢闸门制造、焊缝内部缺陷、涂层厚度、结合力、几何尺寸、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等;8.机电设备:机泵安装、电气设施安装、清污机安装等;9.地基及基础:处理地基、桩基础、预制桩、桩身质量、抗浮锚杆、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等;10.除以上检验测试的项目,还包括图纸内容其它相关检验测试的项目;
三标段:高程、坡度、应力、应变、渗流量、扬压力、平整度、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渗透压力、平面位置、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接缝和裂缝开合度等。除以上检测项目,还包括图纸内容其他相关检测项目。
2.6 服务周期: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建设工程检验测试或工程质量检验”。
3.3 投标申请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有1项类似规模业绩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根据本项目涵盖所有专业施工内容配备对应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应无其它在建工程。(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求人证合一)。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 本项目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若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不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红色“X”叉符号为正确截图);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