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配电室(房)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是1500m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000m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是800m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00m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3、配电室(房)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000mm,并采取屏障隔离;
1、二级配电箱防护栏可制作成2400mm(高)×2000 mm(宽),四面组装的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栏杆,搭设双层防护棚。
2.配电箱顶离防护棚顶的距离不少于500mm,两侧与防护栏杆的垂直距离要保证配电箱门能全部打开,且不少于500mm,配电箱前后开门方向与防护栏杆的垂直距离不少于1000mm(后方不开门时不少于500mm)。
3.如果配电箱不在塔吊或在建筑物的坠落半径范围内,防护棚可不搭双层防护,只需用瓦楞铁搭设防雨棚。
1、在总隔离开关前设局部照明专用回路,在箱体左下角设PE线,左上角设N线、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允许超出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一定要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8、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一定要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一定要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下表确定。
4.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一定要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TN-S 接零保护系统。
4.1.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1.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4建筑电工必须经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4.1.5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4.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有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4.1.7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时进行检查,对安全风险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
3、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总配电箱、开关箱一定得安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按规范要求匹配。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7、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装设应端正、牢固;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应有足够2 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 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